根据教育部对毕业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,吉林大学全日制本、专科毕业生学历、学位证书遗失、损毁等,可以申请办理证明书,证明书与原证书同等效力(毕业、学位证明书与证书原件不得同时持有),办理证明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如下:
1.吉林大学档案馆出具的申请人本人高考入学三联单复印件1份;
2.吉林大学档案馆出具的申请人本人毕业证书\学位证书领取登记表复印件1份;(吉林大学档案馆网址:http://dag.jlu.edu.cn/index.htm;吉林大学档案馆电话:0431-85168736)
3.填写并自行打印办理学历、学位证明书申请表(附件一)1份;
4.纸质版二寸蓝底正面免冠近照1-2张;
5.需要标记电子学历信息的,须将同版蓝底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l85166783@jlu.edu.cn,并说明事由(照片要求JP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,照片像素要求宽度480,高度640,大小在10k-40k之间);
6.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及以上1-4项材料原件到吉林大学前卫校区鼎新楼A338教务处学籍科办理(若原证书损毁,需将原证书随申请材料一并提交);
7.因个人原因不能本人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的,需由申请人填写委托书(附件二),并携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;
8.所有材料提交完毕,对符合补办条件的,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管理规定要求予以公示(公示网址为吉林大学教务处→校友服务→证明书公示);
9.办理时间:自材料提交完整后十个工作日内,证书办理完成并经过公示后,将电话通知办理人领取。
本流程适用于吉林大学全日制本、专科毕业生,非全日制本科生请咨询继续教育学院,硕士、博士请咨询研究生院或学位办。
本办理流程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,即日起不再受理邮寄办理。
吉林大学教务处
2023年9月1日